问题 | 陪嫁20万属于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不是。用于购置嫁妆的财产,如是婚前女方父母或者女方亲戚专为女方提供的,专门赠与女方的,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属性不因为其形态的变化而变化,用个人财产购置的物品也属于个人财产,而不会因此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辟谣】 彩礼给了就不能退? 真相:不是 解析: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提醒】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一方欠债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的份额。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夫妻双方婚前共同贷款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双方婚前共同贷款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具体可以参照《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0.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夫妻对外借款属于共同债务吗? 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那么夫或妻对外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么? 关于这个问题,需要参考2018最新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所以,如果在借款时是由夫妻两人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进行了追认,那么该债务就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该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所以,即使借款时只有夫妻一方签名,但是如果能够证明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且债权人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的,也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此外,第三条还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所以,即使借款只有夫妻一方签字,而且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是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该笔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也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婚前债务婚后可以强制执行共同财产吗?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婚前债务婚后可以强制执行共同财产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夫妻婚内欠债离婚怎么处理?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 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 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不是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则由债务人独自承担。 夫妻共同贷款还款怎么分配? 离婚债务怎么划分?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夫妻离婚是采用的是协议离婚的方式,则夫妻双方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规定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债务,当然这种约定本身,对债权人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丙方拖欠水泥工程款20万 拖欠工程款,属于民事纠纷,依据相关规定,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为3年。因此,当事人被拖欠工程款后,要在3年的期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该内容由 李红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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