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不会收回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我们单位也有不少中间辞职的员工,没有哪个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被收回。而且与公积金中心签订贷款合同时,也没有停缴公积金就必须收回贷款的条款。现在征信体系逐渐完善,公积金中心一般不担心有人会违约不还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