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公司合同中如何规避恶意竞争行为? |
释义 | 法律分析:恶意竞争行为包括虚假宣传、贬低竞争对手声誉、恶意比价等,这些行为不仅会损害竞争对手的利益,也会伤害市场秩序与消费者权益。因此,对于公司合同中的恶意竞争行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避: 1.明确竞争行为的合法性:合同中应该明确竞争行为的合法性,并与法律法规相一致,遵循市场规则。 2.约定竞争行为的方式:在合同中约定竞争方式,如所涉及的促销手段、广告形式等。 3.明确禁止的竞争行为:在合同中明确禁止某些恶意竞争行为,如虚假比价、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竞标等。 4.建立有效的违约责任机制:对于合同中规避恶意竞争行为的违约行为,应明确违约责任和后果,如赔偿损失、终止合同、提起诉讼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五条:禁止虚假宣传、恶意比价、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七条: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应当诚实信用,遵守公共秩序,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二条:因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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