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的大病医疗怎么用 |
释义 | 1.大病医保报销所需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 2)参保人医保证或医保卡; 3)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2.大病医保报销流程 1)参保人员需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当地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 2)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3)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大病医保报销款。 一、新农合二次报销流程 医疗保险是有二次报销的,可以在医院或当地社保局进行报销。 一、新农合二次报销所需材料: 在申请二次报销时,需要携带下面这些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1、新农合补偿结算单; 2、居民身份证患者户籍原件、参合证(卡)原件; 3、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者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复印件; 4、费用清单、出院结算单或者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持有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的慢性病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以及门诊病历; 6、患者本人或者与患者有关系证明的关系人银行汇款账号。 二、新农合大病报销流程: 1、出院时即时结算 因大病在当地的二甲医院或者定点医院就医的新农合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在医院收费窗口由医院垫付大病保险赔付资金,出院时自动依据新农合大病保险比例来报销,不需要额外办理报销手续。 2、出院后结算 如果是出院后办理报销结算,则手续相对麻烦一点。大病患者出院后需要携带诊断证明、身份证、参合证原件等材料到新农合结算科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则可拿到新农合补偿款,不符合条件则按照一般住院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二、上海大病保险 参保居民罹患上述大病后,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参保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的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5%。 城乡居民中已参加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的,应先扣除互助基金支付部分。 由参保人员先垫付医疗费用,之后再向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申请大病补偿,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应及时为参保人员提供大病补偿服务。 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信息与基本医保、医疗机构信息进行必要的信息共享,加强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经办服务的衔接,逐步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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