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观设计专利权是怎样的 |
释义 |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 外观设计专利的技术特征需写明如下几点: 1、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ABCBE 2、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航海导航和警告。(设计用于干什么的) 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主视图所体现的是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一般为主视图体现了设计要点) 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主视图。(哪一个图最能表现设计写哪个图) 一、外观设计专利维权 1、侵犯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4、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5、向12312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投诉。 二、如何判断两个外观设计专利是否近似 1、首先要从类别上进行比较。只有同类产品才能相互比较。这里所说的类别是指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的小类。 2、根据造型不同区别对待。如录音机、电视机、运输工具等三维立体造型的要以形为主,图案、色彩为辅;地毯、壁纸、花布等要以图案为主,形状为辅;色彩的差异,一般不单独作为判断近似的条件。 3、进行色彩近似判断时,要观察色彩与形状的结合、色彩与图案的协调等在产品的整体上所产生的美感效果。如组合玩具,造型不同,即使色彩一样也是不相近似。 4、产品的大小,材料的差别,功能的差别等都不是判断外观设计是否近似的条件。根据不同产品在外观设计产品的小类范围内,以造型为主,图案为依据,结合色彩从产品的整体上进行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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