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教资认定时间一年两次。 教师资格认定一年考两次,春季一次,秋季一次。如果考生有特殊的情况,无法一次性的完成,那么可以利用考试合格证明来证明有效期,考试合格证的有效期为三年,第一次没有通过的只要在这个有效期之内通过考试即可。教师资格证认定是拿到证书的必要环节,认定合格后才能拿到证书。认定时间一般为一年两次。各省教师资格认定时间不一样,春季一般于3月份开始启动,秋季于9月份开始启动。具体受理期限和受理的资格种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教师资格认定申报需要在指定时间段内进行,各省认定具体时间不一样,务必要留意当地的认定公告通知,以免错过时间。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一般程序为: 1、需参加举行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未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省份的申请人,需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的全省统考; 2、考试合格后,按照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网上报名; 3、按要求进行体检(也有省份将体检安排在报名和现场确认之后进行,请申请人按照申请认定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 4、报名成功后,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5、符合条件者将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综上所述,在上述基本程序中,不需要参加考试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程序除不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外,其他程序与非师范生相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第十一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