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地干活头部受伤了怎么赔偿 |
释义 | 申请工伤认定,并在伤势相对稳定时,按照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申请劳动能力(即伤残)鉴定,最终根据认定及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一、出了工伤事故应该怎样处理 出了工伤事故处理: 1、如果伤势不严重,伤害对身体机能没有实质性影响,建议根据自己的医疗费用、工资水平和实际误工天数,以及咨询医生获得的后续治疗费用金额,确定合理金额后,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 2、协商不成的,工伤职工可以及时收集劳动关系证据、医院诊断证明、证明事故伤害的证据,并要求用人单位自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当地工伤认定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拒绝申请的,工伤职工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自行申请; 3、如果最终被认定为工伤,且伤势严重,如骨折,劳动者可以在病情稳定后向市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如果用人单位不为工伤职工购买工保险,工伤职工可以要求单位全额承担赔偿金额,但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劳动者的工资和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计算。 二、怎么做工伤伤残鉴定? 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在申请过程中,如果遇到所在企业不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的,那么伤者必须凭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证明自己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才可以办理工伤鉴定。因此,有关部门提醒,外来务工人员在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应该一式两份,自己手中留一份。这样在出现以外纠纷时,才可以有所依据,通过正当途径切实保障自身的权益。 三、公司走工伤流程是什么 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2、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或者个人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 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员工治疗完毕或者达到一定医疗期之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判定伤残等级。 4、待遇审核,员工或者单位根据医院的治疗发票、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想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下发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以及伤残补助费用。 5、如果员工需要解除劳动关系,有伤残员工可以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待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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