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错过招标报名时间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1、发售标书时间:自发受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招标文件的修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15天。3、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 ≥20天4、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日时间一致。5、 评标定标时间: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6、投标有效期:一般项目60~90日,大型项目120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四条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监察机关依法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第五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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