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方转让股权时是否需要支付股东转让款 |
释义 | 股权转让是否需要支付股东转让款要根据是无偿转让还是有偿转让确定,如果是无偿转让,则不许哟啊支付转让款;如果是有偿转让,则需要支付转让款。 一、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哪些?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包括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2、国有土地,是指按国家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3、地上的建筑物,是指建于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4、附着物,是指附着于土地上的不能移动,一经移动即遭损坏的物品。5、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6、单位,是指各类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二、签订股权收购保密协议时要注意什么 签订股权收购保密协议时要注意: 1、股权转让是否合法有效。是否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是否违反法律规定的限制性规定; 2、明确股权结构,做好资产评估工作; 3、确定股权转让总价,相互保证和承诺; 4、确定转让条件、股权转让数量和交割日期; 5、设置违约条款; 6、保密协议的内容和双方的权利义务。保密内容主要根据需要保守的商业秘密内容来约定。 三、股权转让与资产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股权转让与资产转让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股权转让的主体只能是公司股东,资产转让的主体是公司本身; 2、转让对象不同,股权转让转让的对象为股权,资产转让转让的对象为公司资产; 3、法律依据不同。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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