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闭店 可以让员工调店吗 |
释义 | 一、单位闭店 可以让员工调店吗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应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故劳动者有权拒绝变更工作地点。公司旗下的门店关店,导致原先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关闭店铺,不给员工赔偿,要求员工调店 公司如破产或歇业,为法定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事由出现,对于职工而言,是补偿,而不是赔偿。主要有以下内容:1、根据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支付经济补偿金;2、社会保险费用缴纳至公司劳资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止;3、对于哺乳期的职工,其用工期限计算至哺乳期届满之日为止。 三、公司撤店,要求员工调到别的门店,合法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应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故:你有权拒绝变更工作地点即调外省。公司旗下的门店在租金到期前关店,导致原先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在此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你有权获得经济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具体操作细节,请当面详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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