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有管理权限的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举报人须如实提供被举报人公车私用的照片、录像等证据资料;举报可采用来电、来信、来访、电子邮件等形式。 公车私用如何处理 1、公车私用属违反干部廉洁自律的违纪违规行为,无论是否出事故,都必须严肃查处,公车私用一经查处,情节较轻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检讨、诫勉谈话、问责处理或其它组织处理; 2、造成严重后果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因公车私用所涉及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建立督察制度,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