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财务负责人可以变更。但是相关的财务负责人需要与公司进行协商,公司同意后才可以离职,并且公司需要立刻在电子税务系统中变更公司的财务人员的信息,且离职的财务人员需要与新上任的财务负责人进行工作上的交接手续。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一、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责任是什么 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责任如下: 1、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2、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确保账目与物资一致; 3、时刻加强会计职业道德修养,做到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依法理财; 4、负责会计等相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 财务负责人,是指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 二、注册公司财务负责人具有什么职责 注册公司财务负责人承担的责任:会计或出纳调离本岗位时,应负责监交;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时刻加强会计职业道德修养,做到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依法理财;负责对会计及其他有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会计法》第四十一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