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现埋藏物或隐藏物的可以占为己有吗? |
释义 | 律师分析: 不可以,发现隐藏物的,应当送交有关部门(通常为公安)发布招领公告,在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八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第三百一十九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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