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把钱转错到别人账户上一般是能依法要回的。因转错钱获利的一方,属于不当得利人,法律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因此,受损失的人可以以不当得利为由,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