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车管所武昌总所负责办理校车、残疾人专用车变更和打刻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业务,其他机动车变更业务在汉口分所、沌口分所、黄浦市场、绅宝市场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