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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三者险和交强险的区别
释义
    其实在2006年交强险出台前,以往各地均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制保险险种,汽车上路不买这个险种,机动车上不了牌也不能年检。交强险出台后,商业三者险已成为非强制性的保险。但交强险12.2万元的保额在面临一些较大事故时远远不够。所以在投保车险时,保险公司都会建议我们要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购买尽可能高限额的商业三者险作为补充。
    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费率的主要区别在于,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购买的保险,当发生交通事故时,赔款是赔给被撞的一方,并且赔款金额是有限的,必须在责任限额内。多出限额的部分,要由肇事者自己掏钱。6座以下私家车交强险首年费率为950年,第二年则根据上年出险的次数而有所浮动;而商业三者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发生意外事故,使得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对于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部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所以说车主朋友们对于两者是否同时购买,可根据自身情况来判定,尽可能同时投保,这样在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时候,保险公司可以帮您支付超额的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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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5:2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