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小区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不属于交警的管辖范围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 ,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 在封闭式住宅小区,不允许社会车辆进入,或按照严格的登记制度的小区内发生车祸的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无权处理,而应当由辖区所在派出所按治安案件进行处理。 交警部门接到像小区内等道路以外交通事故报案,会参照道路内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一般来讲有三种方式解决事故。 首先,可自行协商解决,即老百姓说的私了。 选择私了,双方要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形态、车损情况、双方车号车型等情况做详细记录。双方签字后,最好找个保安或物业人员作为证人,再凭双方记录和证人的证词到保险公司理赔。 其次,可请求社区邀请已参加勘察现场的公安干警到场,比照有关道路交通法规配合社区管委会进行处理; 第三,如果上述两种途径都无法达成协议,或虽然达成了协议,但对方拒不履行协议时,则可以以损害赔偿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程序加以解决。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从上述道路的法律规定可明显看出道路法律属性之公共性,属于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对照看居民小区和单位院内道路,不难看出路权具有公共性,虽然小区和单位院内道路使用权属于小区业主和单位,但是小区和单位明显不能在法律上禁止任何外人进入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77条规定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