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属于副部级。国家公务员局是国家公务员局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下属局,是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家公务员局内设5个机构:综合司、职位管理司、考试录用司、考核奖励司、培训与监督司。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公务员局主要承担以下7项职责: 1、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辞退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拟订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3、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 4、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负责组织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 5、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草案,审核以国家名义奖励的人选,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国务院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 7、承办国务院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条 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