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所得税怎样扣除 |
释义 | 我国法律规定,月收入超过5000的公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个人所得税额是以每月收入额减除免税的应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等项目,再减去允许扣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一、工会经费的计提比例是多少 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这二项,其中这2%是工会经费的最主要来源。 由此,我们知道了工会经费的计提比例为2%.企业还要特别注意的是工会经费计算基数的确定,工会经费的计算基数为工资薪金总额,此处所说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并且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总额,而不是工资薪金的提取数总额。另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二、临时工工资个税征收是怎样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第十九条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如果临时工和企业之间存在雇佣关系,那么临时工的所得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制度做表发放工资。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业发放了上述的部分补贴,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临时工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签劳务合同的话,800以内不用扣税,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但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5万元的部分,按照30%的税率缴纳;超过5万元的部分,按照40%的税率缴纳。因此,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三、一个月交一万多的税,工资是多少 根据新税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290元。应纳税额=(10000.00-5000.00-0.00)×10%-210=290.00。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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