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不成功怎么处理 |
释义 | 这段内容描述了法定不起诉的情况,包括行为情节轻微、对社会的危害性不大、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且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被告人死亡以及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况。 法律分析 以下是法定不起诉的情况描述: 1.如果所实施的行为情节轻微、对社会的危害性不大,那么这些行为就不被视为犯罪。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予刑事处罚的。 拓展延伸 起诉不成功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起诉不成功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二是起诉超过法定起诉期限。针对起诉不成功的情况,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相应的处理方式。 首先,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给予原告相应的指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给予原告相应的指导。 其次,起诉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审理。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起诉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审理。 综上所述,起诉不成功可以分为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和起诉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两种情况。对于起诉不成功的情况,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相应的处理方式。如果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给予原告相应的指导;如果起诉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审理。 结语 这段话描述了法定不起诉的情况,包括行为情节轻微、对社会的危害性不大、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且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被告人死亡以及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况。这些情况下,被告将不会受到刑事追究。 法律依据 《诉讼费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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