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抵押个人借款有用吗 |
释义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购房合同作为抵押贷款的,是起不到法律作用的,购房合同只是购买房屋的一种保证,不属于抵押的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一、购房合同抵押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一)性质不同。购房合同时房屋买卖合同,不具有担保性质,而抵押合同具有担保性质。房屋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二)对象不同。抵押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合同,购房合同是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所以对象不同。房地产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不是购房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是房屋所有人抵押房屋时,与抵押权人签订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购房合同抵押贷款有什么风险 (一)如果是用购房合同在做按揭的话,也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 1、开发项目的风险 开发商器官经营不善,或挪用资金,那么其所开发的项目就很有可能不能按期完工,甚至形成"烂尾"的现象,借款人购买并用来抵押的房产成了"空中楼阁";借款人购买的房产存在较大质量问题。这些情况将导致个人贷款的相关合同难以履行,使借款人和贷款行的权益受到侵害。 2、银行方面风险 对借款人情况审查不严;对开发商销售情况、工程进度、售房款监管账户和保证金账户的资金流向情况控制不够;缺乏与房屋土地部门必要的联系,抵押登记不落实;档案管理不严,丢失重要合同单据,由此造成银行贷款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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