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发展对象的综合性政审材料一般包括: 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后,要形成综合性政审材料. 1、发展对象本人的简历. 2、政审中提出的问题.包括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主要情节.同时要说明是本人主动说清还是组织调查出来或别人检举揭发出来的.组织上是否作过结论. 3、调查的结果.写明经调查已清楚的问题,以及还没弄清的问题或疑点. 4、结论性意见.经过对调查情况的综合分析,提出是否影响发展对象入党的结论性意见.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