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积金合并销户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发生合并后申请注销。 住房公积金在公积金缴存单位发生合并、分立、重组、撤销、解散或破产等情形,且单位账户余额、结转人数为零才可以申请注销。当职工无接收单位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会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公积金中心封存户并通知职工。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业务是对于公积金管理系统内存在的一个缴存人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情况,在证件类型、证件号和姓名完全一致的前提下,公积金管理系统按照封存状态账户并入缴存状态账户的原则,在管理部完成新增、封存、启封变更确认后,自动将该缴存人的多个账户进行合并的业务。 综上所述,公积金查询并户销户意思就是帐户停用了,单位没在给你缴存公积金,到新公司继续交公积金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