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并发症死亡是否与车祸有直接关联?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并发症死亡是否与车祸有直接关联? 车祸并发症死亡是否算直接因果关系需要司法鉴定机构做出死亡鉴定,如果有直接因果关系就要承担死亡的法律后果,否则不承担。在认定发生交通事故与死亡结果之间的是否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时,如果介入了其他因素,则应通过考察介入情况对结果发生的作用大小等进而判断前行为与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二、车祸死亡是否有精神损失费 赞同孙律师观点,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精神损失费将没有。另行起诉走普通民事赔偿是有精神损失费的,具体实务操作中两人的精神损失费还要看他们的死亡赔偿金是否按城镇标准赔偿相关联,还有所受的精神损害严重程度判断,法官会权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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