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2018合肥人才引进政策 一、办理条件 落户我市创新创业的以下人才,可在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 1、普通高校(含高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或高级工班)应届毕业生(含毕业两年内毕业生); 2、留学归国人员; 3、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人员; 5、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6、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 7、符合购房政策的其他人才。 二、申请材料 1、《合肥市人才购房资格认定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婚姻证明; 3、申请人在合肥就业的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在合肥创业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4、申请人家庭成员身份材料; 5、申请人学历证书、留学证明、职称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6、购买存量住房的,须核验拟购买住房的产权证书; 7、其他必要材料。 法律客观: 《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 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