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官提问的问题包括: 1、询问原告、被告的基本资料; 2、法官会要求原告当庭陈述诉讼请求,明确有哪几项,是否与起诉状上有所变动,是否要求增加,修改诉讼请求; 3、法院要求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布意见; 4、接着询问原告方夫妻之间的感情经历等问题; 5、法官会要求原告方先进行举证,对证据的名称,证明目的,来源进行说明。然后也会让被告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是否认可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然后被告开始举证,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6、事实调查完毕以后,法官会根据庭审情况,归纳争议焦点,原告、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发布辩论意见; 7、最后称述。闭庭,笔录签字,庭审结束; 8、等候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