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外的发票国内能报销吗 |
释义 | 可以。境外的发票不像国内一样是需要正规的税务监制的发票。有时候就一张购物小票一样的,有时候就是一张收据。取得境外发票后请单位有关领导签字就可以和国内正规发票一样报销了。 发票在我国社会经济活动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1.发票具有合法性、真实性、统一性、及时性等特征,是最基本的会计原始凭证之一; 2.发票是记录经济活动内容的载体,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 3.发票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 4.发票是国家监督经济活动,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要内容: 1.购销双方纳税人名称; 2.购销双方纳税人地址、电话; 3.购销双方纳税人登记号、开户银行及账户; 4.销售货物或劳务的名称、计量单位和销售数量; 5.不包括增值税在内的单位售价及货款总金额; 6.增值税税率、税额; 7.发票填开日期、发票号码等。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统一规定为四联,各联次必须按以下规定用途使用:第一联为存根联,由销货方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作付款的记账凭证;第三联为税款抵扣联,购货方作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销货方作销售的记账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法律依据 《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税务机关需要将已开具的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向被查验的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换票证。发票换票证与所调出查验的发票有同等的效力。被调出查验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 税务机关需要将空白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开具收据;经查无问题的,应当及时返还。 第三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第三十四条 税务机关在发票检查中需要核对发票存根联与发票联填写情况时,可以向持有发票或者发票存根联的单位发出发票填写情况核对卡,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按期报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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