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企业负债指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将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 债务 ,其偿还形式可以用货币,也可以用资产或提供劳务的方式进行偿还。负债一般按其偿还期长短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 清算 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 工资 、 社会保险 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 公司债务 后的剩余财产, 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