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出资房改房后父母可以要回吗 |
释义 | 父母出资登记在孩子名下后父母一般不可以要回房,双方具有书面房屋代持协议或其他正式说明可以证明借名买房事实存在的除外。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 一、未办理过户的房屋征收给谁?该什么补偿 征收未办理过户的房屋时征收补偿款该给房产证记载的产权人。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办理过户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征收房屋时,补偿应归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 二、借名买房房屋到底归谁的 借名买房房屋归房产证的产权登记方。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借名买房产权归属实际登记的产权人,出资方仅具有债权效力。 三、父母为自己子女购房离婚时房产归哪个 父母为子女购房离婚时的房产归属: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该房产则为其子女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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