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领导干部应当做到“五个不得”:不得要求司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处理案件。不得要求司法机关做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不得对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司法裁判等作出具体决定。不得对司法人员打击报复。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司法人员免职、调离、辞退或者作出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不得执行任何领导干部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有碍司法公正的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