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身份证到期不能继续使用。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1、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2、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填表,核对人口信息。 3、未满十六周岁公民自愿办理居民身份证,且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应由监护人代为申请,但本人和监护人应当同时到场。按照各地要求,一般还需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 4、人口信息有误、需要更正:非审批项目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直接更正,审批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申请变更,按规定审批后予以更正;审批期间暂缓办理身份证。 5、人口信息正确无误,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 6、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7、30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