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消费者可以直接向消协投诉举报这个加盟店,总店也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消费者也可以向总店索赔。 从侵权责任角度分析,虽然特许经营的总部与加盟店是法律地位各自独立的民事主体,但对消费者而言,整个特许体系往往被当作单一的企业经营者,总部与旗下的加盟店构成同一企业。根据国外处理消费者在特许加盟店中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因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消费者受有损害的类似案件时,法院衡量标准是总部对加盟店的管控程度,认为总部行使管控权限,就可判定加盟店是总部的受雇人。 如果有不法侵害人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处理: 1、协商:指当事人约定互相让步,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并赔偿当事人相应的损失。 2、人民调解: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3、民商事仲裁:双方当事人之间定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去设区的市及以上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4、诉讼:诉讼途径就是指受害人或案件的其他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讼途径包括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