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财产保全的管辖法院
释义
    法律分析:
    一、诉讼中财产保全的管辖法院
    不管诉前还是诉中,申请财产保全的管辖法院都是起诉的法院,也就是受案的法院管辖。
    二、财产保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6: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