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工地上实习时打过人腰间盘突出算工伤吗 |
释义 | 双方并不是劳务关系,不可以认定为工伤。但是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一、在职人员可以随时解除雇佣关系吗? 雇佣关系可以随时解除,但是需要按照雇佣合同承担违约责任。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雇佣关系包括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然而劳动关系是不可以随时解除的,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关系中的非全日制用工是可以随时解除的,解除后,还不需要进行补偿,如果双方当事人是劳务关系的,应当按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来解除。 二、临时雇佣工发生工伤如何赔偿 临时工受伤雇用公司是需要赔偿医疗费用的。一般临时工与用工者在法律性质上建立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不同于雇佣关系,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损害的发生上均无过错,故适用公平原则,即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对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作适当补偿而不是赔偿。“临时工”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从事工作任务遭受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相关待遇;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待遇。 三、60周岁能认定工伤吗? 已满60周岁的劳动者如果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则其在工作受伤不可以认定工伤。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是劳动者,而已满60周岁且领取养老金的自然人丧失劳动者的身份,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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