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退休的最新政策 |
释义 | 办理病退(职)的基本条件、待遇、所需材料和程序概述。个人窗口参保的下岗失业人员,符合因病、非因工致残的,可申请办理病退。病退年龄为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工龄需达到15年以上。办理病退需提供病志、诊断书和相关影像资料。办理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4月20日、8月1日至9月20日。病退和退职的待遇计算方式不同。办理病退需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数量需严格控制。 法律分析 一、办理病退(职)的基本条件 1、凡是在个人窗口参保的下岗失业人员符合因病、非因工致残的,经本人申请均可办理。 2、病退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达不到上述年龄因病可以办理退职。 3、工龄15年以上。 4、经市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办理病退(职)的基本待遇 1、基本养老金根据有关文件计算后,没有最低标准。 2、病退(职)人员达到正式退休年龄后,其养老金计算方式不再改变,也不再重新计算。 3、病退和退职的区别:目前的计算方法相同,以后调整待遇时不同。 三、办理病退(职)应提供的材料 1、病志(加盖病案室公章)。 2、诊断书。 3、相关影象资料(CT、X光片、彩超等)。 四、办理病退、退职的程序 1、带好所需材料到劳动代理病退窗口填写申请表并盖章。 2、每年3月1日—4月20日、8月1日—9月20日为劳动代理办理时间,每年的4月1日—20日、9月1日—20日将病退(职)鉴定材料送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 3、参加鉴定时带150元鉴定费。 4、鉴定合格后将鉴定通知单返回到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病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职工因病(含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办理病退的必须经省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经省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方可办理退休(退职)待遇的审核审批手续。而且还要严格控制数量,各地当年办理病退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上1年正常退休人数的5%,具体控制数额由省劳动保障厅下达。 结语 办理病退(职)需满足基本条件:个人窗口参保的下岗失业人员,因病非因工致残,申请即可办理。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工龄15年以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基本待遇为按相关文件计算的基本养老金,无最低标准。病退(职)人员达到正式退休年龄后,养老金计算方式不变。办理病退(职)需要提供病志、诊断书、相关影像资料等材料。办理程序包括填写申请表、劳动代理办理时间、鉴定费等。病退需经省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且数量需严格控制。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八条 退休、退职工人本人,可以继续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三条 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工人,如果本人自愿,也可以退休。退休费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并享受原单位矽肺病人在离职休养期间的待遇。 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干部,也可以按照本条的办法执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六条 退休工人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单位一次发给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补助费,从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三百元。 退职工人易地安家的,可以发给相当于本人两个月标准工资的安家补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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