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汇票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按出票人的不同──银行汇票、商业汇票 银行汇票是出票人和付款人均为银行的汇票。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为企业法人、公司、商号或者个人,付款人为其它商号、个人或者银行的汇票。 2、按有无附属单据──光票汇票、跟单汇票 光票汇票本身不附带货运单据,银行汇票多为光票。 跟单汇票又称信用汇票、押汇汇票,是需要附带提单、仓单、保险单、装箱单、商业发票等单据,才能进行付款的汇票,商业汇票多为跟单汇票,在国际贸易中经常使用。 3、按付款时间──即期汇票、远期汇票 即期汇票指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后对方立即付款,又称见票即付汇票。 远期汇票是在出票一定期限后或特定日期付款。在远期汇票中,记载一定的日期为到期日,于到期日付款的,为定期汇票,记载于出票日后一定期间付款的,为计期汇票载于见票后一定期间付款的,为注期汇票票面金额划为几份,并分别指定到期日的,为分期付款汇票。 4、按承兑人──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是以银行以外的任何商号或个人为承兑人的远期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是银行的远期汇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十九条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第二十条 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