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房产税法规概述 |
释义 | 北京房产税政策及缴纳办法:房产税分为按房产余值和租金收入计算,纳税期限为每年4月1日至4月15日、10月1日至10月15日。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纳税人可前往地税局窗口或北京互联网地税局网站办理缴税。个人自住房不需要交房产税。 法律分析 一、北京房产税的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房产税缴纳办法 1、缴税时间: 房产税全年税额分两次缴纳,纳税期限为每年4月1日至4月15日、10月1日至10月15日。 2、税费: (1)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的,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税率(1.2%) (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3、缴税办法: 纳税人可以到所在区域地税局窗口办法房产税缴纳,或者登录北京互联网地税局网站,也可以下载安装客户端“北京互联网地税局”办税平台,都可以办理房产税缴纳业务。 北京对企业用房征收房产税,自住用房不在征收范围 日前,有关房产税的话题再次引发关注。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的通知,明确了房产税征收的金额,并于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目前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都不需要交房产税。 二、北京房产最新的税费算法 房产税适用于内资企业和个人,房产税的计算依据采用从价计税和从租计税,具体税率如下:房产税的计税公式为: 1、从价计税: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2、从租计税: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 3、个人出租住房: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三、哪些人需要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北京市房产税的征收时间为每年的4月1号至15号,10月1号到10月15号,大家一定要在规定的纳税时间内,及时的向当地的税务部门交纳房产税。目前北京所征收的房产税,主要是针对一些用于商业性目的的房产,自住房不需要交纳房产税。 结语 根据北京房产税的政策规定,房产税全年税额分两次缴纳,纳税期限为每年4月1日至4月15日、10月1日至10月15日。房产税的计算依据包括房产原值和房产租金收入,税率分别为1.2%和12%。对于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目前不需要交纳房产税。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等纳税义务人缴纳。请大家在规定的纳税时间内及时向当地税务部门缴纳房产税。自住房目前不需要交纳房产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十四条契税由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