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 1、双方均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2、双方完全自愿同意离婚; 3、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双方对财产和债权债务处理达成一致意见; 二、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l、双方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权属证明材料,如房屋、车辆所有权证明原件; 5、照片。 三、协议离婚程序 1、申请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即使委托律师代理,本人也必须亲自办理手续; 2、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双方提交的材料,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当场发离婚证,双方各持一本。 四、协议离婚工本费用 离婚登记工本费10元/对 四、协议离婚的效力 1、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婚姻关系即为解除,双方均可与他人结婚。 2、离婚协议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如果因履行离婚协议产生争议,必须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