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三章、第十八条: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一般应当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补选。 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建议上报党委请示增补委员,再开支部会议,后上报上级党组织。 支部委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缺额,影响党支部工作正常开展时,应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增补。增补支部委员须经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如需更换,要经过支部党员大会通过。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第十八条 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一般应当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补选。 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建议上报党委请示增补委员,再开支部会议,后上报上级党组织。 支部委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缺额,影响党支部工作正常开展时,应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增补。增补支部委员须经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如需更换,要经过支部党员大会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