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检假是不是6个月只有1天 |
释义 | 法律分析:产检假不是6个月只有1天。在女职工怀孕的前6个月中,每月可享受1天的产检假;在怀孕的第7个月:也可享受1天产检假;而第8个月可享受2天的产检假;第9个月及以上的,每月可享受4天产检假,但包括2天的预产假。产假期间有工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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