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结婚证电子身份证可以吗 |
释义 | 不可以,办理结婚证必须有身份证原件,不可以使用电子身份证。 一、结婚证可不可以跨市办理 结婚证不可以跨市办理。双方当事人必须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登记结婚,不可在任意地区的民政局进行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资料如下: 1、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二、现在可以跨省办理结婚证吗? 不可以跨省办理结婚证。办理结婚证应该在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们办理。也就是说,若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地方,需到男女双方的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证,不可以在非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办理跨省的结婚证。 三、身份证办理异地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吗? 异地不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要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的时候携带的手续如下:1、本人携带户口薄原件;2、户主身份证原价和复印件(户主不用去,本人拿着户主的身份证即可);3、房产证原价和复印件;4、房管局开具的门牌号;5、如果没有房产证,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的证明函一份(加盖公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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