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税申报子女教育时可以不填写配偶。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个人在享受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方面的专项附加扣除时,均会涉及配偶相关情况,而且一定要如实作答,如没有配偶就填无,有配偶就填有,并把相关信息填好。因此,在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时,需如实填写配偶信息,如果不如实做答,就不能申请专项扣除个税。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