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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秘密信息不得通过什么传递
释义
    国家秘密信息不得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传递:
    1、无线电、通讯、卫星等技术手段传递时,必须采用加密措施,确保传递过程的安全性;
    2、邮递、快递、传真等物流和邮电渠道传递时,必须使用特定的加密信封或者专用的保密包裹,保证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性;
    3、口头传递时,必须避免在公共场合或者没有保密措施的环境下进行,同时要注意语言措辞和传递方式,避免泄露国家秘密信息;
    4、电子邮件、微信等互联网传递时,必须使用安全通讯软件和加密技术,确保信息不被非法获取或者截获;
    5、其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信息的传递方式,必须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信息的安全传递。
    国家秘密信息是指国家安全和利益,由国家法律规定保密的各种情况、情报和资料。具体规定主要包括:
    1、国家秘密的范围:国家秘密信息包括政治、军事、经济、科技、文化、社会、外交和其他方面的情况、情报和资料。
    2、国家秘密的等级:国家秘密信息根据涉及国家安全的程度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内部资料四个等级。
    3、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国家秘密信息根据保密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划分为长期和临时两种保密期限,长期保密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临时保密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4、国家秘密的保密管理:国家秘密信息的保密管理包括保密责任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保密教育制度和保密检查制度等,保密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各类国家秘密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
    5、国家秘密的泄露和处罚:国家秘密信息泄露行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泄露国家秘密信息的人员和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国家秘密信息是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人和单位不得泄露、篡改、毁损、盗窃或者非法获取国家秘密信息,应当加强保密意识,遵守保密规定,确保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十一条
    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中保存,并指定专人管理;未经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当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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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0:5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