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籍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外籍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若是适用我国法律的话,应当按照有利于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一、协议抚养费是否可以反悔 协议抚养费可以反悔。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2、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抚养权的判定如下: 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 2、已满两周岁的,且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已满八周岁的,在决定抚养权的归属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子女抚养费应如何处理 离婚时,子女的抚养费问题,应当首先男女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一定原则判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该支付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具体数额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给付。 三、私下写的抚养费协议书是否有效 私下写的抚养费协议书只要是依法订立的有效。需满足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义务。双方可以自行约定抚养相关事项,协商不成的,由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抚养费协议书内容如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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