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兵体检一项不合格可以继续体检吗 |
释义 | 如果是在入伍体检的初检过程中发现有项目不合格的,是可以选择继续体检也可以选择结束体检的,是由个人决定的。如果是在复检的过程中出现不合格的项目,则是需要终止体检的。 当兵在当代中国是指服兵役。全民兵役,一大部分入伍,进行服役,时间为两年;另一部分通过体校、 警校、各种车队、街舞队、篮球体能技术训练社、耐力生存与拓展训练探险、集体负重训练、 CS团队训练社等训练方式来进行为期六个月到一年的军事化训练,时间为六个月至一年左右。 体检标准: 1、过于肥胖或瘦弱者,不合格。 2、颅脑外伤后遗症,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不合格。 3、脉管炎,动脉瘤,重度 下肢静脉曲张、 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4、器质性心脏、 血管疾病,不合格。 5、泌尿、血液、 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结缔组织疾病,不合格。 必须要继续检查,因为你预计不到你这一批兵要招多少,要是名额多于实际数量,可能会从体检不合格的参军人员中挑选(一些次要体检项目)。 全国每年征兵的人数、次数、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征兵命令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根据上级的征兵命令,结合本行政区域适龄公民户籍人口数量、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分布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科学分配征兵任务,下达本级征兵命令,部署本行政区域的征兵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建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和对政治、身体条件或者专业技能有特别要求的兵员征兵任务统筹机制,优先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有特别要求兵员的征集;对本行政区域内普通高等学校,可以直接分配征兵任务;对遭受严重灾害等有特殊情况的地区,可以调整征兵任务。对征集数量少的县、市、区,可以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统一组织征集或者划片集中征集。 基层人民武装部应当组织预征对象按时到征兵体检站进行体格检查。送检人数,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根据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和当地预征对象数质量情况确定。体格检查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组织对体检对象的身份进行现场审核,核实其户籍、文化程度、专业技能、病史等相关信息。 负责体格检查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检查办法和有关规定,保证新兵的身体质量。体格检查合格人数不足时,体检指导组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提出适当增加送检人数。对兵员身体条件有特别要求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当安排部队接兵人员参与体格检查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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