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东把我的东西扔出去犯法吗 |
释义 |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办事,属于房东违约,那么可以通过起诉,要求赔偿违约损失的。 一、房东违约责任怎么认定 房东违约,可以要求房东承担的违约责任有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先和房东协商,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提起诉讼需要携带的材料有起诉状、和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和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其中,起诉状需要写明自己和房东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和可以证明的初步证据。初步证据可以是和房东的租赁合同和可以证明房东违约的材料。 二、房东违约是否可以提前收回房子 房东违约不可以提前收回房子。房东违约的,租房人可以要求房东按照租赁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因房东违约给租房人造成损失的,租房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具体赔偿金额应当根据租房人的具体损失确定。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出租人终止合同的,承租人有下列权利:不同意终止合同,要求继续履行。不需要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退还剩余租赁期间的费用。 三、房东违约怎么处理呢? 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房东违约,承租人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如果这时候房东还是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可以通过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房东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纠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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