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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证驾驶开了罚单不去处理会怎么样
释义
    无证驾驶将被处200元罚款并扣留机动车。驾驶人不缴纳罚款的,将被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在30天内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
    一、驾驶未携带驾驶证怎么处罚
    未携带驾驶证驾车的处罚为:扣驾驶证1分、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同时会被扣留机动车,在提供驾驶证后,才会归还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二、无证驾驶被扣车怎么办?
    无证驾驶机动车,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还可处15日以下拘留,暂扣机动车。处理完无证违章后,机动车手续其全,可以领车回家(这里指无交通事故)。机动车无牌或手续不全,可能要求补其手续或罚款后才能领回机动车。
    发现无证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然后,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
    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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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3 22: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