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审申请期限过了怎么办 |
释义 | 当事人有个申请再审的期限,如果当事人超过再审期限而想要申请再审的话,可以有以下两种途径: 1、向法院申诉, 2、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以上两种方法是不受再审提起期限的限制的。 一、中院再审不服怎么办 1、如果法院是以一审程序进行再审的,则对于再审所作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仍可以上诉。 2、如果再审判决已经生效、或是以按二审程序进行再审而作出的判决、或是被驳回再审申请的,则如果当事人仍不服的,不能再申请再审,只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二、调解书是否可以申请再审 调解书可以申请再审。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审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民事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条件有哪些 1、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调解书申请再审。当事人对调解书不服,认为调解书系受胁迫签订,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法,可以申请再审; 2、案外人可以申请对调解书申请再审。案外人对原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作出原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3、人民法院主动对调解书再审。当事人未申请再审、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发现原判决、裁定、调解协议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确有错误情形的,应当提起再审; 4、执行人员对调解书提请本院院长再审。执行员在执行本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院长审查处理。在执行上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可提出书面意见,经院长批准,函请上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三、再审申请被驳回如何处理 再审申请被驳回可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2、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 3、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 2年为不变期间,自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次日起计算。超过法定期限的,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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