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颜色的罚单不扣分 |
释义 | 深绿色的罚单不扣分。不同颜色的交警罚单有不同的含义: 1、黄色:主要用于现场发现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和记分处罚; 2、深绿色:正面标有“教育免罚款”的红色字样,主要用于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如果当事人在接受交巡警教育后能立即改正违章行为,则采用不罚款不扣分的教育方式,充分体现了“柔性执法”的目的; 3、浅绿色:为《公安交通管理警告处罚决定书》,正面印有“免于罚款,给予警告,记X分”的红色字样,主要用于一般交通违法行为。如果当事人没有被罚款,就要被警告,严格记分。在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的同时,达到警示教育和记分的目的; 4、红色:主要用于不需要采取强制措施,但要求交通违法驾驶人到交巡警部门接受处理的凭证; 5、蓝色: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主要作为要求违反交通法律的驾驶人到交巡警部门进行处理而不采取强制措施的凭证。 违章不扣分的情形如下: 1、副驾驶未系安全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副驾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副驾驶必须佩戴安全带的规定早在旧交规中已经有明确规定。凡是在副驾驶上不佩戴安全带的,执勤交警均可以对乘坐人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2、开窗扔垃圾,开窗抛垃圾是很不文明的举动,行车过程中开车窗抛垃圾,不仅污染了环境,也给在高速公路上工作的环卫工人增加了压力,虽然这一举动不会被扣分,但被拍到也是要罚款的; 3、长时间占用非机动车道,根据交通法规定,机动车未按指定标线行驶的,应记0-2分,并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如果交警当场处里的,会以口头教育的方式处以记0分,扣200处理。被拍到的就会记2分罚款2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违章处罚条例》第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予以处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 (二)作出处罚决定后,填写《公安交通管理当场处罚决定书》, 当场交付当事人; (三)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的银行代收罚款机构(以下简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场收缴罚款的,同时填写罚款收据,交付当事人; (四)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执行罚款决定的,同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当场交付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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