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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服从管理被辞退能得到补偿吗
释义
    法律分析:
    首先,企业单纯因为员工不服从管理而辞退员工的,应当给予员工赔偿金。如果不服从管理是因为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企业应当安排员工调岗或培训。如果经调岗或培训后,仍然不胜任工作的,企业才能对员工行使单方面的劳动合同解除权。如果企业给员工安排了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此行为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是无效的,员工可以拒绝这种安排。此时,企业不能以员工不服从管理为由辞退员工。如果企业在此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同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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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7:16:16